限制高消費令將不能進行以下九類高消費
作者:管理員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2020年6月11日 修改:2020年6月11日 所屬分類:公司新聞 訪問統計:571
由于當地人民法院已經對田先生和王女士發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高消費令一經發出,老賴將不能進行以下九類高消費: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如有違反上述九類行為,一經發現或經舉報查實,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為處以罰款、拘留。你看看,一旦成了老賴,基本就要和旅游度假告別了。要說非要偷偷摸摸去,一旦被發現,那可是可能要接受懲罰的。不如在旅游前,先把錢還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