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追債公司教您如何避免無權代理逃債情況
作者:管理員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2017年2月24日 修改:2017年2月24日 所屬分類:公司新聞 訪問統計:872
案例:江蘇一家洗衣機廠,每年讓部分職工輪休探親假。1990年底,輪到該廠職工陳勇休假。陳勇之妻余艷也在該廠勞動服務公司工作,但并非正式職工。陳勇和余艷夫婦欲一道前往山西老家探親,卻苦于余艷的路費無法報悄。該廠勞動服務公司為照顧陳勇,由公司經理給其簽署了委托書,讓余艷以出差的名義為公司推梢洗衣機100臺的合同,代理期限1個月,委托日期1990年12月18日。
陳勇和余艷乘車到山西后,先到某市某百貨公司找負責人何某洽談生意。雙方初步達成協議,并約定待陳、余二人探親返回時正式簽定合同。不幸,陳、余二人回鄉后,余艷突然染上重病。其間,某市某百貨公司兩次去信,催促余艷盡快前往簽仃正式合同,并寄去了業務提成費又刃元。一個多月后,余艷病情好轉,陳勇便先行返廠。
途中,陳勇先到某市,以余名義于1991年1月25日正式同某百貨公司簽仃了供貨合同。回廠后,陳勇當即將此情況向服務公司領導作了匯報。但因此時洗衣機價格上漲,陳勇所簽仃合同價格較低,所以服務公司經理立即函告某市某百貨公司,聲明“陳勇無權代理,其所簽合同無效”,拒絕供貨。某市某百貨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確認合同效力。
雖然洗衣機廠否認陳勇所簽合同有效乃是出于牟取更多利潤的目的,而絕非真是為陳勇的“無權代理”,但其拒絕供貨的理由也并不是毫無道理的。
廣州追債公司說的情況就是利用“代理權終止”為借口來逃債。我國司法規定,代理人代理權限中止后,若代理人再以代理人的名義從事各種經營活動,被代理人不負連帶責任,有些債務人就利用法律這一規定,與代理人相互勾結,以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案例:廣西玉林某糧油食品公司(簡稱甲方)的業務代表李某與某糧食收購站(簡稱乙方)簽仃了一份供悄合同。合同挽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優質大米1000噸,每噸價格為2000元,共計人民幣200萬元。甲方在收到貨物后,務必在半個月內將貨款電匯至乙方。乙方按合同規定,如時向甲方發送大米。而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之后,并未立即付款,而是將大米轉手戲買給另一家國有糧店,遂將資金娜作他用。豐個月過去了,甲方未向乙方付過一分錢,乙方感到事情不妙,便派人前來催款。
此時,甲方已經早有準備,推之委進:李某的代理期限早已結束,他的個人行為我們不負責任。說完拿出授權代理書。代理書上確有代理權限截止的日期。而仃購合同時,李某已不具備代理權,皆因乙方粗心大意,讓別人鉆了空子。李某在收到甲方的好處后,長年不回家,使乙方無法實行債權。
還有就是債務人利用沒有代理權的人進行代理而逃債。
案例:貴州某鋼鐵公司領導口頭委托業務員張某前去貴陽某商貿公司聯系一項業務,并交付張某人民幣2萬元作業務費。張某來到某商貿會司,向該公司仃購了勞保服裝1500套,每套定價印元,合計人民幣9萬元。張某交付預付款2萬元后,合同即生效。該商賈公司便四處聯系貨源,并在合同期限內將1500套勞保服裝備齊,等張萊前來取貨。張某接到領貨通知單后,便派自己的下屬人員持領貨通知單去領貨。這幫人在領貨后說,日前我們公司資金緊張,能否延期一個月付款?
某商貿公司考慮到該鋼鐵公司規模大,信譽好,資金雄厚,遂簽應其請求。可一個月之后,鋼鐵公司并不向商貿公司交付余款。商貿公司便派人前來催款。此時,鋼鐵公司的領導認為這筆業務不是他們做的,拒絕承認合同,并指出張某無權代理此事。而商貿公司因找不到張某,無法證實此事的真假,結果此事一花再花,商貧公司最后因錯過訴訟時效的期限,而不得不放棄這筆債務。
廣州追債公司可見利用代理關系做文章,總是因為其中確實有某些弱點、漏洞,而給債務人以可乘之機,這與無理取鬧、強行逃債本質雖然一致,但手段無疑更加高明,廣州追債公司也更加需要債權人“多一顆心眼”,慎重對待代理才是。